旅(團)後勤部(處)部(處)長隸屬於旅(團)長和旅(團)政治委員,是後勤部(處)的直接首長,在組織後勤保障工作時,受旅(團)參謀長的指導,履行下列職責:
(壹)了解和掌握全旅(團)後勤工作情況,組織擬制後勤工作計劃,適時向首長提出報告和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旅(團)首長的作戰決心和旅(團)的作戰行動計劃,組織擬制後勤保障計劃,調整後勤力量,保障作戰任務的完成;
(三)組織全旅(團)後勤裝備、物資和經費的請領工作,做好後勤裝備、物資的供應、儲存、管理和保障工作,預防各種事故;
(四)督促檢查全旅(團)遵守財務制度,嚴格財經紀律,杜絕貪汙、浪費;
(五)組織全旅(團)的農副業生產,改善官兵的物質生活;
(六)領導全旅(團)的房地產管理、營區綠化和環境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營區建設;
(七)領導全旅(團)的衛生防病工作;
(八)領導全旅(團)的軍事交通運輸工作;
(九)領導全旅(團)後勤人員的專業訓練;
(十)領導後勤分隊的軍事訓練和軍事行政工作;
(十壹)領導後勤部(處)的組織、業務、思想、作風建設;
(十二)領導部屬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