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東省考生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招生批次為藝術類本科統考批,按大類實行平行誌願,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專業,如考生綜合分相同,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專業。
(2)山東省外考生錄取原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錄取控制分數線可以填報山東財經大學誌願,對進檔考生按所在省份有關政策規定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