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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財經學院記過處分期限

6個月。根據查詢鄭州財經學院官網得知,鄭州財經學院記過處分期限為6個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期限為6個月,留校察看處分期限為12個月為期(畢業班學生可低於12個月,但不少於6個月)。受處分的學生,在受處分期間有顯著進步表現,期滿時可申請解除處分;有立功表現者,可申請提前解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