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辦公室主要負責:
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指示和批示。
研究討論辦學重大問題,總結交流辦學經驗,研究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
研究決定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決定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
研究決定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和改革方案,制定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
研究決定學校各級幹部的任免、獎懲和教職工的調配、使用、考核、晉升、獎懲。
研究決定學校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重大投資項目。
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參與審議學校預決算。
領導和協調學校各部門的工作,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要事務。
研究決定其他需要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此外,校長辦公室將根據需要召開臨時會議,處理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項,並討論和決定校長認為必須由校長辦公室集體決定的其他事項。
可以說,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領導集體決策的核心,對學校的運行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