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恢復原來的位置和水平。會計師受到打擊報復、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經會計師同意後恢復工作;被撤銷職務的,應當恢復原職務;被降級的,應當恢復原級別。
。。
給予會計人員精神或物質獎勵是會計職業道德壹章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