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勵誌獎學金要求大學生成績優異,單科成績不低於85分,平均分不低於90分。
2.國家勵誌獎學金要求大學生不得違反學校的規定,如在宿舍使用非法電器、熬夜、考試、遲到早退等。
3.國家勵誌獎學金要求大學生積極參加活動,與同學、老師友好相處,獲得優秀團員、優秀班幹部、優秀學生幹部者可優先考慮。
4.需要提交貧困證明,需要包含家庭情況調查表和縣級以上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其中,家庭情況調查表需要街道、社區和民政局蓋章。
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定方法
評價標準以學業成績、學術研究、社會實踐、社會工作和上壹學年獲得的榮譽等五個方面為基礎,結合家庭情況由評價小組進行主觀評價,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分。
學業成績占50%,社會實踐占20%,學術研究占65,438+05%,評價小組主觀得分占65,438+00%(根據家庭困難和平時觀察,評價小組個人匿名得分為65,438+00,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得分之和為× 65,438+00%即為主觀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