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高考的考生可以關註學校的通知或教育考試院的通知,以免耽誤自己查詢信息。
高考由中央考試機構和國家考試辦公室批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省級考試委員會的工作管理機構組織省級統壹考試,壹般每年在各省和地區舉行壹次。根據招生對象和社會認知的不同,高考大致可分為國家統招高考和‘社會高考’。
擴展數據:
高考的考試科目為:考試科目分為文科和理科,具體為:錄取類別由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確定。
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加試,加試將在報名開始前完成。通過專業加試的考生可填報相應院校和專業誌願。
專升本統招僅限於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統壹招生計劃下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升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