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考不可以在考試當天申請,需提前。
緩考申請範圍:
學生因病或考試時間沖突等原因而不能參加考試的,必須在考試前到所在院(系)辦理緩考手續;因事壹般不批準緩考。
緩考申請程序:
在考試前由學生本人在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學生專區”下載“緩考申請表(本科)”並填寫完整。經任課教師簽字同意後,攜帶附表中要求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紙質版申請表壹起交給教秘老師。(院辦5411)
註意事項:
緩考原則上在考前申請; 如遇突發疾病或事件,需在當天告知院系,並在壹周內遞交緩考申請和材料,逾期不再予以審批;緩考申請表需填寫完整,如遇考試沖突,需寫明重修的課程;如為病假,需出具醫院出具的掛號單、病例、收據、病假證明,且病假日期與考試日期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