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監督。具體來說,企業內部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經營管理者、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對企業的會計工作、會計數據和反映的經濟活動、經營成果進行會計監督和制度監督。
2.社會監督。社會監督是指民間審計監督。社會監督主要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等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對受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並據實作出客觀評價的壹種監督形式。社會監督包括法定監督和非法定監督兩種:法定監督主要由註冊會計師依法實施,監督目標由審計準則設定;非法定監督的典型表現是群眾監督,公眾有監督的權利,但沒有監督的義務。
3.國家監督。主要是指政府部門代表國家對各單位、單位有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會計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會計監督是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具有經濟監督檢查權的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社會審計中介組織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善性和單位內部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
會計監督有利於維護國家財經法規,加強單位內部管理。其最終目的是促進各單位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