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財經大學的法學專業怎麽樣?
東北財經大學法學學科始建於1987年,歸屬於政治經濟法律系,並於當年開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1990年正式獨立成立法律系,2001年改系建院,成立法學院。近三十年來,我校法學學科建設壹直秉承科學化、規範化的辦學理念,牢固樹立以學科建設為核心、以特色發展為主線的思路,在法學學科研究方向凝練、學術團隊建設、課程設置和人才培養方面均具財經特色,現已形成“法經通達”的學科建設理念和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1996年,經國家教委批準設立全省首個經濟法學碩士點,開始招收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2003年,獲批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士點,2005年獲批法學理論、國際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點;2011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獲批為法學學位壹級學科碩士點,覆蓋全部10個二級學科碩士點。2005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東北財經大學成為較早開展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院校,也是全國招收小語種(日語、俄語)考生的2所院校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