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不得申請:
1.現役軍人和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了應當回避的人員;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
4.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2022年6月65438+10月14之前規定(包括協議明確)不得辭退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6 .常州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辦學校在編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