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學校負責學生入伍的老師是學生自助指導中心。他們會給壹份關於學費退款的表格(兩份)。此表三章蓋章後,連同身份證復印件、入伍通知書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今年6月),經學校班主任審核後可退還學費。
申請退學的學生,按下列情況分別計算。
按照豫教財[2007]74號文件規定,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
即從學校註冊之日起1個月內退還學費和住宿費的90%;3個月內退還60%學費和住宿費;學期內休學超過3個月的,退還30%的學費和住宿費,超過此期限且無繳費收據的,不予退還。
寫書費按實際藏書情況退還,寫書費按書店折扣價計算。退款時間已經到了財務部辦理的時間。因個人原因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開酒店的,住宿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