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區域簡介
2020年2月1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於科學防控、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風險劃定標準是以縣市為單位,累計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發生聚集性疫情為高風險區。
2020年7月28日,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分級標準,明確以14天內北京市社區村轄區內聚集性疫情和新增病例數作為風險分級指標。其中,14天內,新增2起及以上局部聚集性疫情或5起以上局部確診病例,為高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