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條件的人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因違法違紀被吊銷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因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能取得或恢復會計資格。
積極資格的獲得
妳可以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中找到答案。妳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包括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國家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具有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身體健康。
獲得資格
具有會計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並達到基本要求的,可以直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對於沒有這個學位的人來說,他們需要通過考試才能獲得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規、會計基礎知識、會計實務、珠算或初級會計電算化。
資質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當您符合要求並獲得會計資格證書時,各級會計資格管理部門負責頒發和管理。該證書由財政部設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主管部門負責編號、發放和管理,同時建立相關人員的數據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