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登記
當您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您需要在90天內填寫登記表,並攜帶您單位頒發的會計資格證書和會計工作證書到您單位或其下屬部門和系統的會計資格管理機構註冊。
離職備案
如果您離開會計崗位超過6個月,則需要填寫登記表並攜帶會計資格證書到原註冊會計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轉移登記
調動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從事會計工作時,需要按規定辦理調動登記。
登記變更
如果您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發生變化,您需要向會計資格管理機構登記就業檔案信息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