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後,我們黨明確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是我國政治制度的鮮明特點和優勢,提出“長期共存、相互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出臺《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將“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
擴展數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對多黨合作事業的全面領導,作出壹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召開中央統戰工作會議和中央政協會議,出臺《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等重要文件, 加強《CPPCC協商民主統壹戰線工作條例(試行)》的貫徹落實,加強政黨協商的貫徹落實,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加強和改進新時代CPPCC工作。
在黨的十九大上,堅持和完善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被納入黨的基本方略。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關於堅持和完善我國政黨制度的壹系列重要論述,對“新型政黨制度”作出了重大政治總結和理論概括,為新時代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網-堅持和完善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