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有保險公司都包括以下28種重疾:惡性腫瘤,不包括壹些早期惡性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中風後遺癥;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多處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功能衰竭失代償期;或腦炎後遺癥中的腦膜炎後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的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的帕金森病;嚴重三度燒傷;重度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的運動神經元疾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慢性呼吸衰竭;嚴重的克羅恩病;嚴重的潰瘍性結腸炎。前25個在舊的重疾險中,後三個是新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