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是買賣雙方協商壹致並且經過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對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都有明確的規定。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範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采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交易流程:
(壹)交易雙方場外達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統內發布交易信息),並 記錄證券名稱、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對方席位號、約定號(6位數字)等信息。
(二) 交易雙方在交易時間內到各自證券營業部,填寫大宗交易委托 單,由營業部大宗交易經辦人員進入大宗交易系統,並按照委托單內容操作。
(三)交易系統核實該大宗交易符合相關條件後確認交易、劃撥證券 和資金到交易對方賬戶,並在下壹個交易日公布該交易信息。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大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