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任何營利性活動,但是並未規定公務員的家屬不可以從事,詳情如下: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
(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擴展資料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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