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學期課程考核單科成績均不低於75分;
2.非職教師資、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3.入學時按藝術類招收的學生僅能申請藝術類其他專業。
二、各專業轉出學生的比例不超過相應年級專業人數10%。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由學院根據教學資源狀況申報,不得低於轉入專業相應年級人數的10%,並報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批準。
三、轉專業的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學生申請。擬轉專業的學生在第壹學年第二學期第12周向所在學院工作小組提交申請表。
2.審查和報送。學院工作小組在第13周對本學院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匯總並送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3.初審。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14周將各個學院報送的名單匯總並對外公布,接受監督。
四、申請轉向經、管、理、工四大類學科相關專業的學生需加試微積分(上、下)和外語,申請轉向文、法兩大類學科相關專業的學生需加試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外語。
學校在第壹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前統壹組織加試課程考試,並對外公布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