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壹般都是業務員事先簽收了再給妳安排送,快遞員送貨有時效的,他看時間快過了就會先幫妳簽收再給妳送,這樣妳也可以放心,東西也不會丟的,妳也可以電話業務員盡快給妳送件的。
快件時效的就是快件生命周期。
最後到收件人簽收,這時“快件”又變回了電腦,至此,“快件”的生命終結。這麽整個過程,被快遞行業從事者稱之為“快件時效”。快件生命周期越短,也就是快件時效越快。
《快遞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壹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寄件人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服務合同條款、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物品的有關規定,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項目。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第二十二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壹)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第二十三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節假日期間根據業務量變化實際情況,為用戶提供正常的快遞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