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金融監督管理局是政府金融管理機構,而銀保監局則是專門負責監管銀行和保險行業的機構。
2、職責範圍:金融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宏觀審慎管理、金融穩定等領域的監管,其職責包括制定並實施宏觀審慎政策、維護金融穩定、防範系統性風險以及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管等,而銀保監局主要負責制定並實施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監督檢查,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等。
3、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和管理國內外的金融機構和活動,包括信用機構、債券、資金托管機構以及金融保險機構,此外金融市場監督機構還起著重要作用,被認為是金融市場穩定和健康發展的第壹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