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1)申請理由應包括家庭經濟狀況,不能太簡單,但要寫得真誠;
(2)書面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3)申請不可更改。
2、大學生及家庭情況問卷:
(1)本問卷字跡不可更改、擦除或添加;
(2)必須用碳素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壹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3.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1)身份證已過期的,可憑加蓋派出所新鮮印章的其戶口頁復印件換證;
(2)父母離異的,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壹方死亡的,應在貧困證明中註明死者,並由派出所出具加蓋新鮮印章的死亡證明。
4.學生證復印件及學生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需加蓋學生資助中心印章;
5.所有材料不得傳真;
6.所有副本必須加蓋相應機構的紅色印章。
法律依據:《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校規校紀;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努力學習,積極上進;
5.這個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