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的,將會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的引用。
以西安財經大學為例,依據《西安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送審前的學位論文,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的引用後,學位論文的總文字復制比小於20%(不含20%)的,視為學位論文檢測通過,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審。
答辯後正式提交的最終版學位論文再次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的引用後,總文字復制比超過20%(含20%)者,取消論文作者本次學位申請資格,推遲半年或者壹年後重新申請學位。若再次申請學位時,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後的總文字復制比超過20%則終止學位申請。
擴展資料:
畢業論文的相關要求規定:
1、擬申請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研究生,向所在學院提交檢測申請及學位論文電子版,各學院匯總後統壹提交研究生院進行檢測。
2、研究生導師要恪盡職責,嚴格把關,培養研究生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學術精神,自覺遵守科研誠信與學術道德,自覺維護學術事業的神聖性、純潔性與嚴肅性,杜絕學術不端行為。
西安財經大學-關於印發《西安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