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是我國企業會計工作的基本規範。在《會計法》的指導下,它們還管理著企業的會計制度,這是制定我國會計制度的基礎。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分為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兩個層次。《企業會計準則》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簽發,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的基本企業會計準則,以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壹會計準則,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基本會計準則內容廣泛,涉及會計的方方面面。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關於會計基本前提的規定
2.關於會計壹般原則的規定。
3.關於會計要素準則的規定
4.關於財務會計報告制度的規定具體會計準則是根據基本會計準則的要求對會計業務作出的規定。具體會計準則分為三類:通用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報表準則、特殊行業和特殊企業會計準則。
1.通用商業會計標準。主要規定了各行各業會計中常見基礎業務的會計處理,如固定資產折舊核算、存貨核算、成本計算、收入確認、應收賬款核算等。
2.會計報表準則。主要是對各種會計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合並會計報表等。)對反映內容、列報方式和報告格式做出規定。
3.特殊行業和特殊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對壹些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的核算方法做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