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為了清除帝國主義在華經濟勢力,人民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1)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在沒收國家壟斷資本和官僚資本的同時,廢除了帝國主義在中國的壹切特權,收回了被帝國主義長期霸占的海關,統制了對外貿易,加強了外匯管理。同時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布關於統壹航運管理的指示,規定外輪不經批準,不許駛入中國內河。(2)對於帝國主義國家在華的1000多家企業,人民政府沒有采取沒收的辦法,只是由政府加以監督和管制。這些企業在失去特權後大部分難以繼續經營,有的申請歇業,有些外國資本家自動放棄經營,有的自動轉讓給我國政府,有的由我國政府收購。(3)朝鮮戰爭爆發以後,美國宣布管制中國在美國轄區的公私財產,並禁止壹切在美國註冊的船只開往中國港口;英國政府也幾次劫奪中國在海外的船只、飛機等財產。於是,國務院於1950年12月發布《關於管制美國財產凍結美國存款的命令》,隨後征用了美國在上海的石油公司的部分財產並征購了全部油料,征用了英國亞細亞火油公司的財產,征用了英國在上海的英聯船廠和馬勒機器制造廠,接管了上海法商電車、電燈公司並代管其全部財產等。經過這壹系列措施,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經濟侵略勢力逐漸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