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自學考試《經濟法概論(財經類)》真題單項選擇題第3題
張先生在2007年領取稿酬8000元,按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應為( )。
A.8000元
B.7200元
C.6400元
D.4000元
查看答案解析正確答案: C
校答案解析: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或=每次收入額×(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