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花燈戲溯源
明朝的《類-聯創新與上元》記載:“樓中有千燭,山中有百層戲。”山戲指的是早期的花燈戲。漢族民間傳說有兩種:壹種是宋仁宗(1023—1056)大興土木蘸水,中國人裝飾燈籠和裝飾自己,以服務神靈,這壹直流傳至今;據說在北宋時期,梁山上有108位將軍,沒有壹個死得好。人們在野外設置燈籠以安慰亡靈,因此他們稱之為燈籠戲。在早期,壹旦使用壹對醜陋或醜陋的燈籠(即地花鼓),毛巾和扇子被用作主要道具,同時唱歌和跳舞,唱燈的曲調,表演壹些沒有戲劇矛盾的農村生活片段,或祝福,或玩耍。按照平江的傳統習俗,每年正月初十到元宵節,業余藝人組成花燈班,帶著拳師,敲鑼打鼓,挨家挨戶串門。每次他們去壹戶人家,義和團首先表演武術,然後壹旦他們長得醜或雙旦長得醜,他們就唱壹兩首曲子。在戲劇化的過程中,它也經歷了兩部小戲和三部小戲,並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正統曲調——“川調”和“打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