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指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
職務在秦漢時本為九卿所分掌,魏晉以後,尚書分曹治事,曹漸變為部,隋唐始確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禮》的六官,秦漢九卿之職務大部並入。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臺);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壹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擴展資料:
六部現象:
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年),明成祖遷都北京,改南京為留都。南京除了沒有皇帝之外,其他各種官僚機構的設置完全和北京壹樣。南京所設立之六部稱“南六部”,雖同有壹套職官,但多安置閑散退休或被排斥的官員,其職權遠不如北京六部。
所以,南京各官自成壹種勢力,與北京明爭暗鬥,兩京官員叠為消長,操縱朝局。這是明代的壹種奇特現象。
明代六部所屬各清吏司之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司官,皆為實際任職之人,所以頗能上下其手,招降納賄。明代六部尚書往往不拘定額,可以添差,故有道士而任禮部尚書,工頭而任工部尚書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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