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漢字如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萬、壹萬、壹億等。,應當用正楷或行書書寫,不得用0、1、2、3、4、5、6、1億書寫。
2.在中文中,應在大寫金額數之前標註“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應緊接在“人民幣”字樣之後填寫,不得留有空白。若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應加“人民幣”字樣。
3.如果中文金額的字數達到元,則應在元後寫“整”(或“正”)字;“全”(或“正”)字不得寫在“角”字之後。字數中的量有“分”,在“分”之後不寫“全”(或“正”)字。
數量在詞匯中的作用
大寫的數字在數量上是東亞壹種獨特的書寫數字的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