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額適用於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和裝飾裝修工程(包括中級和壹般裝修)。
本定額是福建省完成單位房屋建築和裝飾工程所需材料消耗、人工費和機器使用費的規定計量的標準;本定額是編制和確定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施工合同價和工程結算的依據,是調解和處理工程造價糾紛、認定工程造價的依據,也是其他投資項目的參考依據。它是編制投資估算和設計概算的基礎。
本定額是根據正常的施工條件、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合理的工期和合格的工程而編制的。投標人(承包商)在考慮工程合同價格時,應考慮實際施工條件、施工方法、工期、工程規模、具體定額差異等因素。小型建築工程、零星裝修工程、零星裝飾工程、高級裝飾工程、裝修工程等使用本定額進行計價,在簽訂工程合同價款時應充分考慮定額與實際市場的差異。
本定額是以國家和省現行的產品標準、設計規範、施工及驗收規範、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依據,並參考有代表性的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和其他材料。
除另有規定外,本定額包括來自現場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集中堆放場所、現場倉庫或現場加工場所。
點至操作安裝現場的水平運輸費,以及同壹市區內的異地周轉材料運輸費,現場實際水平運輸距離差不作調整。本定額已包含檐高3.6m以下材料的垂直運輸費用,檐高3.6m以上材料的垂直運輸費用按第17章垂直運輸工程計算。
定額人工費按基價編制,定額人工費包括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的社保費用;本定額的施工機具制作
中大型機械的費用按臺班消耗量編制,小型機械的費用按機械費或其他機械費編制。本定額的人工費和機械費的基價反映了編制期的水平,今後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整。除非設計圖紙或各章節定額中另有規定,本定額的人工費和施工機械使用費壹般不因實際現場施工習慣、施工機械型號或規格而調整。
本定額材料消耗:
1.材料消耗包括主材、輔材和零星材料,並計算相應的施工現場運輸和施工作業損耗。
2.混凝土和砂漿的養護應被視為自然養護。
3.周轉材料按攤銷消耗量編制,租賃材料按租賃消耗量和時間編制。
4.金額較小、占材料費用比例較小的材料,合並到其他材料費用中,以“元”表示。
5.建築工具和器具的消耗材料不列入定額消耗,在企業管理費中的生產工具和器具使用費中考慮。
6.本定額規定的混凝土、砂漿等半成品與設計有差異時,按《福建省建設工程混凝土、砂漿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進行調整。
7.本定額所用砂漿是根據現場攪拌的水泥砂漿配制的。若實際使用幹混砂漿,則扣除定額中每m3水泥砂漿人工費56.79元,同時定額中砂漿攪拌機調整為幹混罐式攪拌機,臺班含量不變。
本定額以100m以內的建築檐高為基礎,當建築檐高超過100m時,相應定額按下列規定計算。當同壹建築的檐口不同時,可根據建築高度的不同,分別計算超高的建築費用。很難根據建築高度來縱向區分建築的超高建設成本,建築高度是以地面以上建築面積加權平均計算的。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