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案例讓妳明白正確區分存款和存款的重要性:
梁瀟和肖偉打算在14年底結婚,想買壹套婚房。2004年5月1日,梁瀟、肖偉與某能源投資公司簽訂認購協議,並支付定金20000元。梁瀟和肖偉說,簽認購協議前,銷售人員告訴他們年底前可以交房,65438+2月31,交款後才知道交房時間是65438+2月31,2015。因為發貨時間太晚,不符合他們原定的婚期,然後去售樓部要求退款2萬元,被拒絕了。雙方隨後對簿公堂。65438年10月20日,法院壹審判決,開發商不能證明梁瀟和肖偉已被告知具體交房時間,需返還定金2萬元。
據報道,在法庭上,梁瀟和肖偉認為他們支付的2萬元是預付款,而壹家投資公司堅持認為這是定金。法院認為,這筆錢是定金。既然是定金,那這筆錢的歸屬只能根據誰有錯,誰違約來確定。就現有證據而言,不能認定梁瀟、肖偉在認購書訂立時就知道交付時間為2015 12 31。雙方未能就買賣合同的條款達成壹致,是由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法院判決某投資公司向梁瀟、肖偉返還定金2萬元。
原被告和被告為什麽會糾結2萬元是預付款還是定金?主審此案的法官告訴記者,他們之間其實存在“定金”和“首付款”的爭議,兩者的適用有很大不同。
所以,我們來普及壹下兩者的區別吧!
存款與保證金的法律理解
當我們準備買房的時候,就會涉及到合同和錢的交易。很多人會問這個問題:買房時的定金和訂金有什麽區別?首先,這是壹個涉及法律責任的問題。首付就是妳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支付給開發商的錢或者壹些抵押的東西。簡單來說,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妳可以依據合同主張妳應得的賠償,但是首付款沒有法律效力,與購房合同關系不大。如果開發商未能及時交房,他們只會返還定金,其他債權有保障。
付首付或付首付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既然這兩個詞有不同的法律含義,那麽在交定金或者押金的時候應該註意什麽呢?邊肖想給妳壹個建議。妳確實應該在簽訂購房合同後,向開發商支付壹定的定金,而這個金額壹般是總價的20%,壹般不會超過這個金額。如果對方要求妳多交押金。這個時候顯然是不合理的,可以直接提出異議。如果買房時只交定金,那麽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就不會有其他額外的補償。所以我建議所有打算買房的朋友都要把合同說清楚,和對方簽訂合理的定金。
押金和保證金可以退嗎?
剛才說的是買房前簽合同的定金,那麽如果打算裝修呢?其實這是壹樣的。如果妳已經和裝修公司簽訂了協議,同時支付了壹定的定金,如果對方沒有按時處理裝修問題,那麽妳可以憑這份書面協議要求對方給予應有的賠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10。目前相關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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