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與外國人結婚或者深圳居民與臺灣省居民在深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地址:深圳市筍崗東路12號鐘敏時代廣場A座1520室。咨詢預約電話:25832411。
深圳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外國人申請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是所在國公證結構或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此外,當事人需要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大照片。交結婚證費,9元。證明材料的翻譯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臺灣省居民申請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材料: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二、居住在臺灣省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臺灣省公證處公證證明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婚姻登記程序: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及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申報)→審核(登記員填寫審核表)→登記(交納制作費用、發放證件)。
補辦結婚登記的程序: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及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申報)→審核(登記員填寫審核表)→登記(交納制作費用、發放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