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新生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錄取入學。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持本人戶口簿和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達到100%)到學區內學校報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審批,再按學區發放錄取通知書。【適齡兒童少年必須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相同的戶籍,戶主必須是其父母。
且適齡兒童少年的父親(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必須與戶籍壹致,房產證和戶口簿的領取時間必須在當年6月30日前。
非本市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持戶口簿、居住證、工作證和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租房合同(或房產證)到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由區(縣)教育局安排入學。
其他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及親戚、朋友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就讀。小學招生對象為六周歲兒童,即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年滿六周歲的兒童。
報名時間:小學、初中新生報名時間為當年7月1日至7月7日。
不能及時匯報,想說明情況。
根據《大慶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條例》
第六條新生應按規定的時間,持區(縣)教育局統壹印制的《錄取通知書》到錄取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及時向錄取學校說明情況。無故兩周不報到者,由錄取學校登記,報區(縣)教育局。
第七條?區(縣)教育局按照全國統壹學籍管理要求,新生入學與學籍註冊同步進行,以錄取通知書為準。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擅自超計劃招生的學生不予註冊。義務教育學籍實行“壹人壹號,學籍隨人走”,任何學校不得招收借讀生。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網-大慶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