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
考試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只有在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專業考試的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專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試卷二)。
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壹)各科考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二)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成績有效期為5年。連續五個年度考試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電子證書,考生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三)對取得綜合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合格證書。《綜合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考務辦公室提出申請。具體許可事項請以省考辦通知為準。
註冊會計師考試各科成績:
(1)會計
選擇題:12題,每題2分;選擇題:10題,每題2分;計算分析題2小題,每題10分;綜合題2題36分。
(2)審計
選擇題:25題,每題1分;選擇題:10題,每題2分;簡答:6題36分;綜合題:1題19分。
(3)財務成本管理
選擇題:14題***21分;選擇題:12題***24分;計算分析題:5題***40分;綜合題:1題***15分。
(4)稅法
選擇題:24道小題,每道1分;選擇題:14小題,每題1.5分;計算題:4小題***24分;綜合題:2小題***31分。
(5)經濟法
選擇題:24題***24分;選擇題:14題***21分;案例分析題:8題***55分。
(6)公司戰略和風險管理
選擇題:24題***24分;選擇題:14題***21分;簡答:4題***30分;綜合題:1題***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