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認為其權益受到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損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應當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
2.代理提出問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代理人提出問題和投訴時,應提交供應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及相關事項。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並加蓋公章。
3.投訴的對象可以是其他供應商嗎?
不是,查詢是關於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投訴是關於對查詢的回復。因此,質疑和投訴的主體是供應商,質疑和投訴的對象是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其他供應商是質疑和投訴的相關方。
4.供應商質疑實名的必要性嗎?
供應商查詢必須實名。供應商只有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的損害時,才能提出質疑。因此,質疑時,如果沒有實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無法正確確認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損害,依法無法回答。
5.問題回復都有誰參與?
供應商對評標過程、中標或者交易結果提出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或者競爭性咨詢小組協助答疑。
6.誰來處理供應商的查詢回復?
采購方負責供應商的查詢回復。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作出答復。
7.質疑和投訴期間,采購人可以不與中標成交的供應商簽訂合同嗎?
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收到質疑函後,應審查采購文件和審查流程。采購人確信沒有問題的,可以與中標成交的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但如果疑點成立,可能會影響中標成交的結果,所以妳可以承擔被更正的風險,所以妳應該暫緩簽約。
8.采購人員應如何回應多個供應商對同壹事項的詢問?
問題要壹個壹個回答。每壹封詢價函代表壹個獨立的供應商權益,它們與采購方形成壹對壹的權利義務關系。采購方給出的回復也是供應商進壹步投訴時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的壹部分,所以采購方必須壹壹回復。
9.采購文件中應標註哪些質疑信息?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接收詢價信的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布投訴受理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10.供應商的質疑函可以同時提交給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嗎?
可以同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交質疑函,但可以要求供應商在采購文件中的法定質疑期限內壹次性提出對同壹采購程序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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