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杭州當地媒體報道,7月9日,該醫院收治了壹名22歲的女孩惠惠。連續四五天熬夜加班到淩晨的惠惠突然去世了。當她被同事送到醫院時,她的心臟停止了呼吸。經過診治,女孩壹度蘇醒,最終於7月26日離世。據九拍新聞視頻,女孩家人稱,事發前她有感冒、胸悶癥狀,只是在父親和所供職公司的催促下才請假在家休息。惠惠被送醫院搶救時,公司以借條的形式支付了65438+萬元醫療費,籌集了幾萬元後停止救助。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急診科副主任盧曉說,他在淩晨三點接到急救電話時感到很困惑。“如果盡力治療,可能就差壹兩步了。”談到女孩惠惠的死亡,作為主治醫師的盧曉深感遺憾。“和家屬談(建議放棄治療)是壹件很痛苦的事情。我很痛苦,患者家屬也很痛苦。”
九拍新聞聯系了杭州壹家涉事的傳媒公司,壹位員工表示屬實。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法人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九拍新聞又致電傳媒公司所在地杭州市濱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辦公室負責人回應稱,人社局已關註此事,多部門已進駐調查該企業。如發現企業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我們已經介入調查,目前還沒有最終結果。”
的父親徐先生在短視頻平臺上說,他家在江西上饒,是低保戶。兒子2015年車禍去世,23歲。為了送女兒上大學,徐先生在醫院當護士,靠貸款送女兒上大學校園。在治療過程中,她收到了許多網友的捐款,最終22歲的女孩惠惠不幸去世。律師:很難認定為工傷,非工傷也很難獲得賠償。
對於此次事件中的加班行為,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認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勞動法還明確限制加班時間每天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加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女員工所在公司有強制加班或加班安排的行為,則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對於能否判定為工傷,夏海龍律師表示,《工傷保險條例》對類似情況的規定比較機械和過時,即只有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然患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會認定為工傷。所以,如果女孩搶救超過48小時後死亡,幾乎很難認定為工傷。
其所在單位應當在女童死亡後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認定構成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承擔各項補貼和撫恤金。不最終認定不存在工傷,很難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