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權核實過程中,有幾個問題值得註意。
1,產權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及訴訟、被納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於居住用房和危房等問題。,不能上市交易。如軍工生產、院(院)產、校(校)產的公房,轉讓前必須由原產權單位蓋章,這些單位大多不允許本單位職工對外出售房屋。
2.承租人可以優先購買。
在同等條件下,房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必須得到不買房的書面承諾,或者等到租賃關系結束後再買房。
3.這房子不用於商業用途。
買房自住的人可以不用在意這個,但是如果是準備買房做生意或者辦公,就要註意產權證上對房屋用途的限制。房子不能用來辦公,就只能看著了。
4.房改成本價沒有補上。
1998之前,很多職工都是以優惠價或者標準價購買了原產權單位的房屋。
如果妳購買的是賣家以優惠價和標準價購買的房產,那麽就要確認房子是否以成本價補足了成本。
5.城市居民不能購買農家樂。
根據國家政策,農民的房子不能直接賣給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只能向農民租房子。
農村產權房(也稱小產權房)需要國家批準征地開發。只有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房地產交易才能在二級市場進行。如果是縣城住房,土地使用權證顯示是在城鎮開發的,才可以上市交易。
6、沒有辦理房產證。
購房者還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買的房子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沒有產權證的盡量不要買。這種物業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無法辦理產權證。
另外,在房屋買賣交易完成的同時,買方應要求賣方及時協助其在房管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避免賣方因房價上漲而違約,給買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對房地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羅燕表示,許多買家已經將目光轉向了二手房市場。但是因為是第壹次買房,很多人看不懂其中的貓膩,吃了“啞巴虧”或者上當受騙。這個時候,他們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如果對法律法規了解不夠,可以委托律師幫助處理相關事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8。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