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小王這樣的投資人主張產權份額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壹般來說,出資是獲得所有權的壹種方式。在出資的情況下,只要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所有權或者將出資贈與對方,壹般都應該能夠確認其享有財產權份額。但是,關鍵的壹點是,投資人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曾經投資過,有意買房。很多情況下,投資人由於疏忽,未能保留自己出資的書面證據,以至於無法證明自己出資,或者因無法證明自己有購房意向而被認定為借貸關系,最終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也就是說,主張產權份額的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本案中,小王如果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出資買房,就獲得了法院的支持。相反,如果小不能證明他的貢獻,他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關於* * *業主之間產權份額的確定,《物權法》也有明確規定。首先看雙方是否有關於產權分割的約定。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確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的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同平等享有。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三條: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03條:* *部分人對* * *所有或者* * *與* * *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除* * *部分人有親屬關系外,視為歸* * *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04條:對* * *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同平等享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12。目前相關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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