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非農業戶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無住房贈與和轉讓行為(住房建築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商鋪、辦公樓;
6、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離婚時間應滿3年;
7.申請人年齡不超過70周歲,單身者年齡在25周歲以上(申請公租房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壹般由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房、定向安置房等組成。這種類型的住房不同於價格完全由市場形成的商品房。
租賃住房申請材料:
1,《Xi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壹式兩份。
2.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持有戶籍卡的主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
6.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購買發票。
7.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房產的,需提供房產證。
8.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商登記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材料:
1,填寫《Xi保障性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核表》壹式三份。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限價商品房申請人應提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籍卡或居住證(居住證受理單)復印件(驗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車的提供購車發票。
法律依據
陜西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十四條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推薦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
申請人是外國人的,由用人單位或本人向當地社區提出申請。
沒有社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第三十五條
社區應當及時受理申請材料,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提交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同時在社區公示申請人名單。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並將符合條件的家庭報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