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承房地產,應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證書》和房產權屬證書、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
二、遺囑人為處分不動產而設立的遺囑,須經過公證。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憑公證處出具的遺囑公證書、遺囑繼承證明或遺贈證明以及財產所有權證、契證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處分房地產的遺囑未經公證的,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繼承分割協議,經公證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3.受贈人接受房地產贈與的,應當持房地產權利人的《贈與證書》及其雙方辦理的《贈與證書》或者《贈與合同證書》,以及房地產權屬證書、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四、辦理不動產公證,除證明遺囑、贈與或委托書等單方法律行為可以在遺囑人、贈與人或委托人住所地辦理外,其他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五、公證後需要辦理房產權屬轉移和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向房產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申請人逾期不提交申請的,應當向房地產管理機關說明理由,由房地產管理機關酌情處理。
六、公證處辦理房地產公證事項,應先與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聯系,了解當地房地產管理的具體規定和公證事項所涉及的房地產情況,並根據有關法律和當地房地產政策出具公證書。房地產管理機關應當積極向公證處介紹情況,並給予支持和配合。
此外,關於成本:
1.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2.報名費:受贈人支付的住所:80元/套房;
3.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免費復印壹份,每增加壹份收取10元。
4.印花稅:5元/本(由受讓人繳納)。
(如有具體事情發生,請按照具體要求!!妳可以拿著奶奶的死亡證明和房產證去產權處證明兩件事:壹是房產真的屬於奶奶,二是奶奶現在真的死了。
然後請產權處出具過戶證明,再辦理其他手續。。。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