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金融機構出具的企業信用證明;
4、企業法人的學歷證明及相關資料;
5.企業上壹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6、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第壹、二聯);
7.相關認證項目鑒定(驗收)意見和用戶對網絡安全集成典型案例的意見;
8.其他能夠反映企事業單位實力的證明材料。
二、集成單位在申請時,需要填寫幾份《申請表》?
答:因為資質審批後申請表需要在國家和自治區保密局備案,所以集成單位需要填寫三份申請表;
三、如何確定整合單位是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
答:以成立時登記的企業性質為準。
四、保密部門受理資格申請後應如何審查申請人?
答:保密部門受理申請後,應先對申請表相關信用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如無基本申報材料,需要補充申報材料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其次,申請人應對申請人申報的集成網絡安全集成實例進行現場檢查和調查核實,確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再次,可以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對申請人的資質水平和能力進行論證,必要時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論證;最後,根據上述評估結果,給出申請人的審查意見,報國家保密局批準。
5.是否有必要對通過資質論證的單位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是什麽?
答:經國家保密局批準的企事業單位,取得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各級保密局在向申請人頒發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前,開展相關安全技術培訓是十分必要的。培訓內容應包括:國家保密準則、國家保密標準等。培訓結束後,受理申請的保密局與取得涉密系統集成資質的單位法定代表人簽訂協議,保密工作部門可將相關保密標準和指南發送給具備資質的單位遵照執行。資質單位應按協議要求承擔保密責任。
6.壹個企業集團既有總公司又有分公司,總公司取得了資質證書。分公司也有集約整合的資質嗎?
不會。分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涉密系統集成業務的,必須單獨申請資質證書。
7.《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未經保密部門認證的單位,不得承接涉密系統集成業務。那麽,各單位有沒有可能在自己的信息中心建設自己的保密系統呢?
答:各單位信息中心要建設自己的涉密系統,屬於內部建設,在加強管理和監督的前提下可以做。但如果要承接涉密系統的集成業務,必須經過保密部門的資質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