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同段監理部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向項目總監辦公室上報監理月報。項目總監辦公室根據各監理部提交的月報,每月向業主上報總監理月報。報告應陳述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合同管理的實際情況,以便業主對工程現狀有清晰的了解。報告詳細分析了工程實際進度落後於計劃進度的原因,詳細說明了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以及質量事故的重新處理結果。報告還應詳細描述監理工作和承包商的工作。還應如實報告承包商主要人員和監理人員的變動情況。
1、工程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描述
工程監理月報的正文應附有工程位置圖,該圖應明確標明工程的具體位置。項目描述通常是對合同內容的簡要描述。第壹份監理月報的項目描述應詳細提供以下資產,以後的監理月報可酌情增減。
(2)項目名稱、貸款編號和合同編號;
(3)地理位置;
(4)合同段長度及起止樁號;
(5)線型和主要設計指標;
(6)路線和建築物位置的地質條件;
(7)主要構築物的類型和數量;
(8)小型構築物的類型和數量;
(九)合同簽訂日期;
(10)承包商或聯營體名稱及項目負責人;
(11)合同總價;
(12)合同規定的工期;
(13)開工通知日期及開工日期;
(14)修改後的竣工日期(以後有變化可以修改);
(15)從開工到現在已過去的施工時間;
(16)本月內氣象報告;
2.批準的分包商和供應商
內容壹般應包括分包工程的哪壹部分,為工程提供的勞務、運輸、材料、服務等。對於工程材料、設備等供應商在月報中應做出簡單說明。
3.工程質量
根據合同要求,不符合技術規範的工程質量不得計量和提交。在月報中,可以結合工程質量的檢驗和測量結果,對現場各合同段或各工程項目的材料、機械和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4.施工進度
應提供項目的總體進度及各主要項目的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主要分項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橋梁、隧道、排水和防護工程。這個月的施工情況要按照上面的順序詳細說明,文字要簡潔。
(1)總體進度:監理工程師應統計確定總體進度。將月報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確定計劃完成的百分比,並根據總體進度的實際情況,說明影響總體進度的因素以及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措施。
(2)主要工程進度:監理工程師根據測量結果確定主要工程的實際進度,然後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確定目前已完成的百分比,找出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應說明重大項目延期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或擬采取的措施。
(3)其他工作:其他工作應包括竣工工作、臨時工作、計日工作等。規範中所列壹般項目和方案的比較,以及材料堆場的建設、生產能力、生產的各種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5.付款狀態:當前付款、累計付款、日常工作、暫定金額、價格調整、費用索賠等。
6.監理工作的實施:該部分主要描述監理工作,還應包括各類監理人員的數量、工作安排、監理工程師辦公室、住房、設施、車輛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工程的影響。
7.總結:簡要評述承包商的業績、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和今後的工作安排。
8.附件:月報末,當月合同執行的相關表格(如主要進場機械表、主要工程概況表、材料試驗統計表等。)壹並附上。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