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房辦理房產證時必須提交的文件: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舊房拆遷定價證明、原房屋所有權證、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身份證。
這種產權叫做“等同於經適房的管理”,也就是說,其產權證在發放後會標註為“經適房”,但並不完全受經適房制度的限制。取得產權證後,可以作為二手房買賣,但需要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繳納後相當於商品房性質。經過正規的用地審批手續,比如,如果屬於危舊房改造、綠化隔離帶改造、舊村改造等。,以後可以辦理正式產權。
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的區別1,小產權房
(1)小產權房的產權證是鄉政府發的,職工沒有實際產權。
(2)職工要轉讓小產權房,必須在5年後購買。
(3)小產權房建設用地壹般為鄉鎮政府集體所有,此類房產只能由本鄉村民購買居住。
(4)買了小產權房後,如果想再轉讓,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無法上市。
2.大產權房
(1)大產權房的房產證是國家頒發的,國家承認並受理。
(2)員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限制。
(3)大產權房的土地是國家(也就是地方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可以賣給任何人。
(4)購買大產權房後,購房人可以自由使用、出售或轉讓,無需支付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