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監督管理
(1)監督管理各類建設項目。根據消防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室內裝修和改變用途的建築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竣工後,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消防法的規定,依法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監督抽查。
(3)監督管理各類消防產品的質量。消防產品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產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參照國際慣例,對各類消防產品制定了市場準入制度。國內外消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應遵守市場準入制度。
(4)相關人員應持證上崗。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滅火和應急救援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隊除保證完成滅火任務外,還應當積極參與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築物倒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空難、爆炸和恐怖事件以及遇險人員的救援工作。
3、火災事故調查和火災統計
火災事故調查。公安部成立了國家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由多學科專家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經公安部同意,協助和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並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
參與研究制定火災事故調查發展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收集和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的技術咨詢和培訓。
4.火災統計。
根據火災分類標準,我國火災分為重大火災、重大火災和壹般火災。
擴展數據:
消防的基本任務:
1,控制和消除壹切不安全的條件和因素,以防火災和爆炸;
2、限制和消除火災、爆炸蔓延和擴大的條件和因素;
3.確保有足夠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供人員逃生和物資疏散;
4、徹底查明火災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過”。也就是原因不明。事故的責任和人民群眾未受教育不能幸免,預防措施不落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