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會計問我,自然人開票時哪些項目屬於營業收入?哪些項目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總是迷茫,很容易造成代開發票的涉稅風險。
提醒1
自然人向稅務局開具的下列發票項目屬於勞務報酬,付款人應當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1,咨詢費;
2.服務費;
3.設計費;
4.審計費;
5.審查費用
6.課時費;
7.演出費;
8.翻譯費;
9.代理費;
10,介紹費;
11,代理費;
12,人工費;
13,考試費;
14,測試費
15,展覽費;
16,其他。
提醒2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並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過程中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開票單位(包括稅務機關和受稅務機關委托代開發票的單位)統壹在發票備註欄註明“個人所得稅由付款人依法代扣代繳”。
提醒3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逾期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因扣繳或者應收未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並對扣繳義務人處以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提醒4
支付給自然人的報酬除不超過500元的可以憑收據稅前扣除外,其他均需要取得發票方可稅前扣除。
提醒五
支付自然人的勞動報酬時,支付人不應直接將個人所得稅乘以20%的稅率。妳需要先計算收入,然後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稅款。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減除費用百分之二十後的余額為收入額。
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成本按八百元計算;
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按20%計算扣除費用。
提醒6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於壹次性所得的,以壹次取得所得為限;屬於同壹項目的連續收入的,壹個月內取得的收入視同壹次。企業邀請教師在不同月份授課,但報酬在同壹個月發放,屬於同壹項目的持續收入,應視為壹個月內取得的收入。
提醒7
對於自然人在辦稅大廳開具的營業收入項目發票,付款人不需要代扣代繳稅款,因為其已經支付了發票款,如工程款、工程費、材料費、裝修費、維修費、設備費、承包經營收入等。
提醒8
與自然人的綜合收入相比,經營性收入具有制度穩定性、經營連續性、雇傭關系等經營特征,不是單壹的個體活動。
提醒九
無論營業收入是通過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都是由納稅人申報繳納,公司在交錢時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目前只有納稅人取得的經營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其余八項所得都有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剩下的八項收入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繳!
提醒10
自然人去稅務局大廳開營業收入發票。壹般大堂按照壹定的征收率當場為業務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各地征收率不同,從0.5%到1%不等。
提醒十壹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不能分別從經營所得和綜合所得中扣除費用6萬元。有綜合收益的,應當從綜合收益中扣除;沒有綜合收益的,從營業收入中扣除。
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在每壹納稅年度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扣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最終結算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