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填寫《邯鄲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2.向戶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初步審核意見,公示結果;
4、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5、房產、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聯合調查、公示結果。
辦理公共租賃住房所需材料,包括:
1、申請人主城區居住證(戶籍為永年區、肥鄉區、峰峰礦區、主城區非市區戶籍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主城區居住證,但需要提供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申請家庭成員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提供申請人實際居住在主城區的證明材料);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首頁、申請人首頁和* * *帶申請人頁。夫妻雙方戶籍不在同壹戶籍地的,提供夫妻雙方戶口簿首頁、戶口本首頁、申請人和* * *所在頁、結婚證(驗原件,提供復印件);
3.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需提供上壹年度的工資卡;
4.申請人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5、申請人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申請人工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加蓋單位公章及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