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義務是什麽?
1.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2、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非訴訟代理人,參與調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綜上所述,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