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支票:
1.發行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成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例如:2005年8月5日:2005年8月5日。
八個月前可以不寫零字,五天前必須寫零字。
2006年2月13:兩千零六年兩個月零十三天。
(1)零字符必須寫在2月之前,零字符可以寫在3月到9月之前。從10月到12月,必須寫成10月10日、11月11日、12月12日(如果前面寫了“零”字,也是認可的,比如10月10日)。
(2)零字必須寫在第1天到第9天之前,第10天到第19天必須寫為第10天和第10 x天(也承認前面寫有“零”字,例如,下同),第20天到第29天必須寫為第20天和第20天,第30天到第31天必須寫為第30天和第31天。
2.收款人:
(1),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寫成公司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的“背書”壹欄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然後收款人就可以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銀行提取現金。(因為有些銀行是聯網的,也可以從聯網的業務中取錢,具體要看網絡的覆蓋情況)。
(2)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寫成收款人的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的背面沒有加蓋任何印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寫身份證號和簽發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付款。
(3)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對方公司名稱。該單位不在轉賬支票背面蓋章。收款人取得轉賬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背書欄加蓋收款人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並填寫銀行匯票,交給收款人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3.付款人名稱和出票人賬號:即開戶銀行的名稱和賬號,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聯支行。
1202027409900088888
賬號是小寫的。
4.人民幣(大寫):大寫數字: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壹億、壹萬、壹百壹十。
註:“壹萬”這個詞沒有單面。
例:(1),289546.52,二十八萬九千,伍佰,四十六元五角二分。
(2),7,560,5438+0,700伍佰陸拾三分。
這時候“六元三分”“零”這兩個字可以寫,也可以不寫。
③532.00伍佰三拾貳元整。
“整”也可以寫成“整”。不能寫成“零角度零點”
(4)425.03肆佰貳拾伍元三分
(5) 325.20三佰貳拾伍元貳角。
角字後面可以加“正”字,但不能寫“零”,比較特殊。
5.小寫人民幣:最高金額的第壹個空白框劃掉前綴“人民幣”,數字要求完整清晰。
6.使用:
(1)現金支票是有壹定限制的,壹般包括“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
(2)轉賬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填寫“付款”、“代理費”等。
7.印章:
支票正面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公司印章,兩者缺壹不可。印泥是紅色的,印章壹定要清晰。如果印章模糊,這張支票只能作廢,可以重新填壹張新的,重新蓋章。參見“2。收款人"是否為反印。
8.常識:
(1),支票正面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支票無效。
(2)付款人發現支票不完整,可以補充,但不能塗改。
(3)支票有效期為10天,自始至終算壹天。假期延期。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支票丟失,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意味著票面金額的丟失,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的基本要素已經完成。如果支票沒有被冒領,到開戶銀行掛失;轉賬支票要素齊全的,到開戶銀行掛失;如果要素不全,在清算中心掛失。)
(5)出票人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模糊。妳可以穿過模糊的封條,重新蓋上。
(6)收款人轉賬支票背面蓋章模糊(此時《票據法》規定不能通過重新蓋章來補救)。收款人可持轉賬支票和銀行匯票到出票人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手續(無需支付手續費),俗稱“反打”,無需到出票人處補辦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