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駕駛員分類教育培訓。開展大型面包車專業培訓,優化小型車駕駛員培訓方式,滿足人們個性化、差異化需求。
2、實行分時培訓分時收費。學員可以自主預約訓練時間,選擇教練,選擇付費方式。改變壹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的模式,按培訓時間收費,先培訓後付費。
3.試點車駕駛員可以直接自學考試,用自己的車練習,不用去駕校學車。有條件的話,非營運小型車的駕駛人要自學,直接考。允許個人使用配備安全輔助設備的自有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驗等條件的車載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路線和時間學習駕駛,直接申請。
4.考試中心分散在各個縣。為方便群眾就近參加考試,駕駛人考試業務將下放至縣級。允許排長隊的考生選擇省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
5.實現獨立應用。提供網絡、電話、窗口等方式報考。考生可自行選擇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繳費方式。不用排隊考試,多建社會考場,徹底解決長期以來駕校名額不足的問題。
6.完善駕駛員體檢年齡制度。將年度體檢起始年齡由60歲調整為70歲。
7.實現駕駛證異地申領和驗證。放開大中型客貨車異地申領駕駛證的限制。丟了駕照也不怕。如果妳告別周遊全國,妳可以代替妳。駕照丟了,不用回原籍。可以在全國各地換發駕照,參加駕照驗證,提交體檢證明。
8.允許重新申請考駕照直接考。有駕駛經驗的人,比如駕照被註銷,如果符合條件,可以不學習直接申請。
9.逐步放寬殘疾人駕駛條件。放寬單眼視障群體和上肢殘疾人及時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
10.提供壹次性預約和連續檢查。我國將逐步實行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壹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政策,減少考生往返次數,防止摔斷腿。而且司機不用擔心對考點不熟悉,考前還可以免費看。
11.提高駕照的國際認可度。推進與其他國際和地區國家的駕駛證互認和換證工作,逐步擴大駕駛證互認和換證範圍,滿足公民境外駕駛需求。
上半年,實施駕駛證考試改革新時限,啟動重大改革項目;總結試點經驗,在更多地區實施新規;完成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規範管理的駕培市場體系,解決培訓考試不方便、不規範、不經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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